1.場地借用需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向系辦申請
2.請提前確認空教室查詢系統及借用排程,在確認無預約後可填寫申請單,
3.借用負責人應為本校教職員
4.成功預約將會寄送活動排程確認信至電子信箱,
1.財物借用需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向系辦申請
2.可至系辦查看,確認尚有可供借用之財物,填申請單後交給工作人員
3.器材借用以不超過3天且不過假日為原則,否則需要教職員擔保,並簽切結書